杀过,因为他崇尚侠客,有
“少任侠,手刃数人,与友自荆徂扬, 路亡权窆,回棹方暑,亡友糜溃,白收其骨江路。”剑术是李白的另一个终生之所爱。他从15岁开始学习剑术,以侠客自居。有记载称少年李白曾经手刃数人。在李白的诗作中,琴心剑胆,时有流露。“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文章考证李白遭“北门之厄”的前因后果。认为李白一入长安时与五陵豪奴狭路相逢,以斗鸡为衅端引出北门风波,致使李白“手刃数人”。
魏颢《李翰林集序》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唐刘全白《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说李白“少以侠自任”,《新唐书 ·文艺传》也说李白“击剑为任侠”。
文章考证李白遭“北门之厄”的前因后果。认为李白一入长安时与五陵豪奴狭路相逢,以斗鸡为衅端引出北门风波,致使李白“手刃数人”。调借御史台之力迅速相救,李白方得脱险。
李白的剑术不错
李白诗歌的意象丰富多彩,个性突出,久为研究者所关注,如:天马、飞龙、凤凰、大鹏、明月以及猿与酒等。“剑”也是李白诗歌重要意象之一,但专门的研究却不多见。李白一生留诗一千余首,其中九十搭迅四首运用了“剑”这一意象[1]。对于这个出现频率较高的意象,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地讨论。
一 剑之文化蕴义
《释名》曰:“剑,捡也,所以防捡非常也。”[2]《说文》与《说文解字段注》亦言:“剑,人所带兵也。”[3]从中可以得知,剑主要被视作一种防身的兵器。屈原在《国殇》中刻画了为国捐躯的将士:“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4]而汉乐府民歌《东门行》中男主人公因“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5],遂为了生计不得不“拔剑东门去”[6],铤而走险。剑在他们手中充分发挥了锐利的杀戮性,而这正是剑作为兵器的主要特征。同时,在古代社会,剑还被视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扰顷带剑。”[7]而且不同规格的剑在一定的领域里又由不同级别的人佩带:“……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8]于是,剑在社会生活中又被打上了尊卑贵贱的等级烙印。
但是,在文学艺术的殿堂里,文人对剑又作了大量的加工知李此和塑造,它不再仅仅被定义为一种冷酷无情的兵器或单纯的身份象征,而是有了更为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
《管子》曰:“昔葛天庐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9]这则带有一定神话传说性的记载,让剑在中国文人心中具备了某些与生俱来的神性和灵气。而且一柄良剑其铸造过程也非常复杂:它用料考究,须“采五山之精,合六金之英”[10],齐桓公、魏文帝曾挑选“美金”[11]、“良金”[12]造剑;而且铸剑必待“阴阳同光”[13],需要“吉日良时,雨师洒道,雷公发鼓,蛟龙捧炉,天帝壮炭,太一下观”[14],甚至有时要以人的鲜血作熔剂,《吴越春秋》记载:“干将曰:‘昔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颖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之中。’” [15]剑的形成还和地域有关,并非何地都可出产良剑,《周礼》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不能为良,地气然也。” [16]因而剑就秉承了天、地、人三者精华,其价值更是虽有“有市之乡三十,骏马千匹,千户之都二” [17]或“倾城量金珠玉,犹不可与”[18]。然而宝剑的难得更让人对其充满向往之情。《越绝书》载:楚王令风胡子至吴越,求见铸剑名匠欧冶子、干将为其铸成龙泉、太阿和工市三枚宝剑,后晋郑“闻此三剑,求之不得,乃兴师围楚城。”[19]一场由剑引起的战争最终导致了伏尸百万。
剑的神圣与灵动又使它和中国人观念中的圣物——龙产生了联系。《豫章记》载:“吴未亡,恒有紫气见牛斗之间。张华闻雷孔章妙达纬象,乃要宿,问天文。孔章曰:‘惟牛斗之间有异气,是宝物也,精在豫章丰城。’张华遂以孔章为丰城令。至县,掘深二丈,得玉匣,长八尺。开之,得二剑。其夕斗牛气不复见。孔章乃留其一匣,而进之。剑至,光曜炜晔,焕若电发。后张华遇害,此剑飞入襄城水中。孔章临亡,戒其子,恒以剑自随。后其子为建安从事,经浅濑,剑忽于腰间跃出,遂视,见二龙相随焉。” [20]剑作为龙的化身与龙一体。而龙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理念中是一种通天神兽,是“沟通天、地、人的特殊中介”[21]。剑因此也具有了“变化屈伸,隐则黄泉,出则升云”[22]的神性。剑在这里同时被灌以如龙一般腾飞的本领,具有神秘莫测的色彩。《异苑》有言:“晋惠帝元康三年,武库火,烧孔子履高祖斩白蛇之剑,咸见此剑,穿屋飞去,莫之所向。”[23]《吴越春秋》中也提及剑的飞逝:“薛烛曰:‘善哉(湛庐剑——笔者注)!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庐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庐去如楚。” [24]此处剑又兼具了亲正厌邪的聪慧和近贤远佞的君子之德。
由于剑的珍贵和通灵,它作为兵器的威力也被大大加强:“……王引泰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江水抑扬”[25];《列子》也有记载:“卫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其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其触物也,寂无有声,而物不疾。三曰霄练,方画,见其影,不见光。騞然而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此三宝传之十三世矣。”[26]剑在此处已明显脱离了简单的兵器形态,而具有了一种文学性。
正是有了艺术的推波助澜,剑在其后的不断流传过程中,逐渐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它或表现为一种人格品质:“良剑耿介”[27],屈原就以长剑为装饰来显示自己志行的高洁:“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浑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28];韩愈则把剑当作知心伴侣,“利剑光耿耿,佩之使我无邪心。故人念我寡徒侣,持用赠我比知音”[29]。或表现为一种非凡的才能或志向:庄子把“剑”分为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平民之剑三种,更赋予天子剑一种超世神力:“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按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30];梁朝吴均在《咏宝剑诗》中道:“我有一宝剑,出自昆吾溪。照人如照水,切玉如切泥。锷边霜凛凛,匣上风凄凄。寄语张公子,何当来见携”[31];初唐李峤同样将自己的才志凝聚在“剑”上:“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32]。或表现为人物形象:一为“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33]之类,虽遭捐弃,仍养精蓄锐,决不自贬;二为坚信“剑之出匣,器利而能断”[34]之类,积极求仕,渴盼鸿鹄高飞。
二 李白之于剑
剑的刚柔相济、体文经武甚得历代文人珍爱,李白也不例外。生活中,李白喜佩剑,“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35],“高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36],剑成为诗人引人侧目的饰物,突显出李白的桀骜和超群。而且李白好剑术,尝言自己“十五好剑术”[37],曾经“仗剑去国,辞亲远游”[38],《新唐书·李白传》载:“(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39],诗人对剑的熟稔可见一斑。李白喜剑还受社会风气所影响。唐代取士设“制举”一项,以待非常之才。《新唐书·选举志》:“唐兴,世崇儒学,虽其时君贤愚好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州县,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40]剑术作为技艺也可成为出仕之阶。李白意识到此并付诸有行动:“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41];裴敬在《翰林学士李白墓碑》中谓李白“又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42]文中的“裴将军”,名裴旻,以剑术闻名当时。“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43]由此可见,剑在李白的生活中兼具了双重工具性:供娱乐和入仕之用。
李白同时把剑带入到他的诗作中,并渗入其独特的人格和情趣。剑在他笔下虚实相生,有着多层次的应用:或直用本意,或寓意象征。本文仅试图将整理得到的九十四首诗归纳总结,兼以李白生平为参照,对剑意象所蕴涵的四种诗人形象作一浅析。
(一)侠肝义胆,心向边塞的李白。
剑赋予了李白一种任侠精神。罗宗强先生认为:“处于历史上又一个繁荣时期的地主阶级,精力充沛,充满自信。它的一部分成员,须要借助各种方式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建立功业是一种适宜的方式,任侠也是一种适宜的方式,而且是一种更容易做到的方式”[44]。李白诗中的剑有很大一部分都揉合了侠的形象,它们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了诗人豪宕俊爽的人格以及对自由的向往。
李白把剑作为游侠者的标志性符号,并将侠的英雄气质重点凝结在剑上。《侠客行》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45]的“赵客”,豪迈自由,重义轻生,他的侠义精神让李白欣赏,同时诗人自身崇侠尚义、功成身退的豪情亦蕴含其中。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46],和一些权贵子弟及士族中人一样,诗人希望通过任侠活动,诸如“勇决任气、轻财好施、结纳豪俊,以博取声誉,为进身之阶”[47];同时,任侠活动“实则已从带有英雄传奇色彩的非同凡响的行为,变为寻欢作乐的时髦生活方式了”[48],受到上至皇室将相,下至士族布衣的崇尚。因此少年游侠形象多次出现在李白诗中。《结客少年场行》:“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49];《少年行》其一:“击筑饮美酒,剑歌易水湄”[50];《留别广陵诸公》:“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51]……诗人让剑附着了大唐王朝的青春气息和乐观奔放的时代潮流,用它极力刻画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少年游侠儿豪放无羁的个性和心中热烈似火的人生激情。
李白追求个性的自由张扬,同时将渴望建功立业的社会风气融入到游侠形象中,塑造出一批边塞游侠儿作为自己的化身。“羞作济南生,九十诵古文。不然拂剑起,沙漠收奇勋”[52],诗人虽身处江湖之远,于垂老之年仍寄壮心于沙场,希望藉此以遂平生之志。诗人把仗剑行义的侠义精神与爱国英雄主义合而为一,这种赴边救难的壮烈形象出现在二十余首诗中:“抱剑辞高堂,将投霍冠军”[53];“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54];“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55];“万里横戈探虎穴,三杯拔剑舞龙泉”[56];“酒酣舞长剑,仓卒解汉纷”[57]……在这些诗中,行侠与赴国难、报国恩,侠客与文人紧密结合,展现着诗人极具盛唐气象的形象。
(二)寄情朝庙,无奈遭弃的李白。
李白终生怀抱报国之愿,“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58]。可是仕途坎坷,志不得伸。这种遭遇使李白胸中多愤懑之辞,反映到诗作中便使其诗萦绕着一股不平之气。
九十四首诗中共有六首用到“弹剑”,分别是:《古风》之三十九、《行路难》之二、《赠从兄襄阳少府皓》、《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其一、《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和《献从叔当涂宰相阳冰》。在这些诗中,诗人借用《史记》中“冯谖客孟尝君”一事,描述自己落魄无依的处境,剑成为诗人悲歌感叹的工具。730年,李白初入长安,结识张垍,寓居于终南山玉真公主别馆,其实,此别馆只是一座无人居住的荒园,“厨灶无青烟,刀机生绿藓”[59]。诗人在这里颇受冷遇,遂以冯谖长铗之叹埋怨张垍:“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谢公子,无鱼良可哀。”[60]李白此次入长安,本欲攀龙见明主,但遍谒王公大臣及玉真公主均无结果,“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61]。在此种境况下,诗人瞻念前途感觉渺茫一片,“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62],于是愤慨天地之大却无自己一席之地。
李白还以雄剑空置比喻自己才志不得重用,颇有穷途之叹。“雄剑挂壁,时时龙鸣。不断犀象,锈涩苔生”[63];“空谈帝王略,紫绶不挂身。雄剑藏玉匣,阴符生素尘”[64];“宝书玉剑挂高阁,金鞍骏马散故人”[65];“紫燕枥上嘶,青萍匣中鸣”[66];“古琴藏虚匣,长剑挂空壁”[67];“匣中盘剑装
鱼,闲在腰间未用渠。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68]……书剑萧条,诗人身怀长策却见弃于时,只好以狂歌痛饮发泄胸中郁闷。
(三)风云际会,慷慨激昂的李白。
诗人沉迹江湖,落魄于时,但其身上总会不时地迸发出自信与激情。《古风》之十六:“宝剑双蛟龙,雪花照芙蓉。精光射天地,雷腾不可冲。一去别金匣,飞沉失相从。风胡殁已久,所以潜其锋。吴水深万丈,楚山邈千重。雌雄终不隔,神物会当逢。”[69]在这首诗中,诗人以宝剑自喻,同时极力渲染宝剑的精妙与不同凡响之处,以此来衬托自己的超拔不群。所以此时的剑已成为诗人的化身。但是能欣赏这把绝世之剑的人——风胡子却早已不存于世,“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70]。于是神物自隐,天才寂寞。但宝剑的天生神采终难被深水重山遮掩,它们必将冲破困厄觅得知音。李白用宝剑的孤寂自比个人的怀才不遇,而且又用剑的自潜表达自己“松柏本孤直,难为桃李颜”[71],不愿屈身媚俗的洁傲。诗人在深感知己不存之时并没有甘于沉埋或牢骚满腹,而是积极地寄希望于未来,一旦风云四合,自己必会大展宏图。《梁甫吟》也运用了同样的艺术手法:“《梁甫吟》,声正悲。张公两龙剑,神物合有时。风云感会起屠钓,大人 屼当安之。”[72]这里的“龙剑”仍浓缩了诗人的自我形象。他要等待的只是神物会合的时机以便伺机而动,而这一刻终将到来,不必急躁烦恼。
李白这种昂扬的斗志同样也表现在《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一诗中:“卷身编蓬下,冥机四十年。宁知草间人,腰下有龙泉。浮云在一决,誓欲清幽燕。愿与四座公,静谈金匮篇。齐心戴朝恩,不惜微躯捐。”[73]这首诗据《李白年谱》所注[74],当写于公元757年前后,时值李白已经过“十载客梁园”,入永王璘军幕。诗人以为此次出师东巡,旨在抗击安氏乱军,一清中原,故欲奋己之能立功报国。诗人以古代名剑龙泉剑表示自己胸怀经国长策,有能力为匡复国邦鞠躬尽瘁。龙泉宝剑终可啸傲神州,诗人那份沉迹多时忽又重见天日的兴奋、愉悦感早已浸透纸背。但世事难料,李璘兵败丹阳,李白一路逃难避祸,却最终陷于寻阳狱中。在狱中,李白多次上书申诉求援,后逢崔焕及宋若思相助才洗冤获释。遭此惨遇后李白仍未忘情于庙堂,即使卧病期间也曾两次赠诗张镐,以求有所用武之地。见《赠张相镐》其二:“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誓欲斩鲸鲵,澄清洛阳水。”[75]溢于言表的激情附着于剑身,使它渴望有大展神威的一天,“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76]。
(四)心绪惨淡,托身方技的李白。
但诗人一生多不得志,仕途的艰辛使其不得不独自漂泊江湖。在诗中李白多次用到孤剑零落,以此表达自身知音难觅、明主不遇的孤独和沮丧:“宝剑终难托,金囊非易求”[77];“长啸倚孤剑,目极心悠悠”[78];“西来何所为,孤剑托知音”[79]。每于此时,诗人倚剑登台远望,却是“苍榛蔽层丘,琼草隐深谷”[80],面对小人占据高位而君子却流落在野的社会现实,诗人也无能为力,只有“扣剑悲吟空咄嗟”[81],以至“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82],遂愤慨“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83],心生归去之意,可人生目标的未实现又使他言不由衷,这时的李白徘徊而矛盾。
于是深感建功无望的诗人转而以“立言”为不朽之业,“剑是一夫用,书能知姓名”[84]。《留别曹南群官之江南》中也道:“十年罢西笑,揽镜如秋霜。闭剑琉璃匣,炼丹紫翠房”[85],李白由一个仗剑远游、积极入仕的文人转而变为“弃剑学丹砂,临炉双玉童”[86]的道士。乍看之下,剑在这里多了几分实物的形象,然而它们却在实际上代表着诗人积极而热切的成就功业之心。诗人虽每于遭受打击后都情绪消沉,抛却手中之剑,但其内心热情终不少泯,兼济天下之志仍在其体内澎湃,偶有微风吹过,便可在其心中掀起轩然大波。“骥老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87],以上三首作于晚年的诗更加突显出诗人持之终生的报国理想,只是表达上趋于曲折而已。
剑从文学传统中走出,携带了前人留下的创作痕迹。李白在诗作中继承了其身上的文化蕴义,同时又灌注了自己的才情,从而使得剑在他的手中独具魅力。诗人一方面借剑展示自身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对理想自由精神的向往;另一方面又抒发冀遇求知、怀才不遇的失落感。因此,剑就成了李白寄情抒怀的工具。
中国古代史上,论开天辟地,莫过于三皇五帝;论学术争鸣,莫过于春秋战国;论疆域版图,莫过于元;经济、社会、文化之集大盛者,莫过于唐。
唐王朝缔造了中国封建帝国之颠峰,乃至在世界历史上也举足轻重。地球人对唐代的追爱,诗歌当为魁首。
时至今天,文学虽显不景,但唐诗仍是国人文化生活中无以或缺的元素。这,足见唐诗之千古魅力。李白,可以说是盛唐文化孕育出来的天才诗人。
中国诗,原于风骚而登峰造极于唐。盛唐为中国诗走向极点提供了背景支持。盛唐诗歌的气来、情来、神来,在李白的乐府歌行和绝句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中国诗歌史上,李白,是妇孺皆知的人物。恐怕历代国人最能吟咏的诗句,就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历代文学界,对李白的争议从未停止过。当然,研究成果也颇丰。其中争论最多有四:李白的家世、出生地、入长安、奉诏入京。
李白家世之说大抵有:唐皇族李氏支脉说余大李,隋末凉王李轨之后说,陇西李伦之后说,李陵之后说,李建成之后说,等等。
关于李白出生地,有条支说,中亚碎叶说,焉耆碎叶说,长安说,蜀说等。可叹啊,堂堂诗仙,一千多年了,人们难以确定他最基本的资料。
李白入长安的问题,学术界有一入长安说,二入长安说,三入长安说。以二入长安说较为有据。而二入长安说中,第一次入长安在何时,也有不同说法。
因何李白奉诏入京,有说由于玉真公主推荐,有说因名声大为玄宗所知,有说吴筠推荐,学界多数认为第二种说法似乎更可信。
无论如何,诗人身世之迷,入长安之迷,对后来人而言无甚影响。但是,还有一个谜,也是千年难解——这位超级大诗人,是否真的杀过人?
这样的疑问,的确非一般问题。人之生命,父母授之,为一个人最大的政治。但人类的杀戮,从来就没停止过。草芥人命者,数不胜数。
一位千百年来享有盛誉的大诗人杀过人?历史没有记载,但历代对此都有争论。那么,是人们凭空臆造?也不是。这还是因为诗人的诗歌作品。
李白在诗中不止一次地赞赏任侠杀人的事:“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等。
那么,如果李白杀了人,在律令已颇仿塌完备的唐代,手刃数人之后能不被追究,这没有道理啊。有人认为,此事发生在法令的执行较为宽松的蜀中也有可能。
李白是时代的骄子,一出现就震惊诗坛。其天才大手笔,当时就征服了众多读者,朝野上下,许为奇才,享有崇高的声誉和地位。难道,他敢明目张胆地杀人?
“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这足见李白是个无比自负的人。他鄙视科举,却又一生都在追求功名,希望被举荐。难道,他就不怕因杀人而功败垂成?
李白说他“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蜀中是个有着任侠风气的地方。李白身上侠士风气浓厚。难道,他敢一边杀人,一边还去谒见达官贵人?
盛唐气象是在“诗道之极”中实现的。儒、道、释三教合流,共呈繁荣。其中有诗圣杜甫,诗仙李白,诗佛王维。
神仙道教信仰在李白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近千首诗中有一百多首与神仙道教有关,且他属正式入道。难道,有着这样宗教信仰的人会杀人?
李白的一生可以说是失意的一生,每当失意时候便游历于名山大川,但无论怎么失意,他的心底对自由的人生都充满向往。难道,这样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会杀人?
李白最得意的当属在天竖迟宝元年当翰林时候。但不久,就为朝中权贵所谗毁,被迫卸任。好不容易入朝了,可想而知他是多么珍惜。如此都被人陷害,哪还敢去杀人?
在安史之乱起时,李白慷慨从军,这有使可证,但他只是当永王李璘的幕僚。没过多久,就因反叛罪蒙冤入狱惨遭流放。
李白在历史上,向来都被后来人所推崇,同时代的杜甫对李白赞赏有加,韩愈和李商隐、苏轼、陆游等大家都十分崇拜李白。
诗人身后,无论在什么朝代,天下文人墨客谁没有吟诵过李白的句子?就连寻常之人被吸引者也难以计数。难道,所有的古人今人,会崇拜一个杀人的诗人?
那么,到底为什么他会在诗中一再提到杀人呢?竟然写得那么逼真?而且,还是杀了数人?他身佩宝剑,真的是用来杀人的吗?
别忘了,李白身上充满浪漫主义色彩。面对庐山瀑布,他能吟出“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诗句。还有,“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也许,李白由于受任侠风气影响,从青少年时代开始,学着别人的样子佩剑,以让年轻的自己更加威风一些,就像我们的少年时代以一把木制的宝剑显摆一般。
也许,诗人由于经常游览名胜古迹,因那时许多景点尚未开发,人烟稀少,佩戴宝剑实为防豺狼虎豹等猛兽袭击而已。
也许,屡屡失意的诗人,因常常独自离家,在黑夜里,在荒野上,漫游作诗,佩戴宝剑仅为给孤独寂寥的自己壮壮胆子而已。
也许,诗人心中因有“济苍生”、“安社稷”、“平叛乱”的思想,非常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统帅三军的大将军,叱咤疆场,手刃叛军贼子。
也许,诗人由于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失望,当他看到黑暗的社会现状,非常希望能有成千上万的侠客勇士,揭竿而起,杀尽豪强贪官。
也许,诗人成名及早,佩戴宝剑是为了防备遇着绿林山寇趁火打劫。佩剑不一定非要出剑。但佩剑有可能会达到唬人的目的。
如果诗人杀过人,我想,那一定是在思想里杀过人。咱不想想,有谁杀了人,会四处去大喊大叫跟人说:我杀人了,杀了好多人?
也许有人会反驳:投案自首的人有的是。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讲,一般人杀了人,即使投案自首,也定会异常紧张害怕,哪有心情和胆量去谱写一首歌唱给人听。
李白不是一般人。他做人作诗,事实上是无法学习的。古人千年之前已经作古,面对疑惑,今人实在无法考证。我们只能凭自己的想象和分析去仁者见仁了。
李斗猛太白没有杀过人禅顷,不过他却因为花心引起贺销陆他原配的误会,差点使得他原配自杀。现在有些电视剧中也有类似的情节,不过写的过于无聊了点。
杀过人,杀过一些山贼
不可能杀过人.